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www.xnfy.gov.cn,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市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现有内设机构22个,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庭,执行裁决庭,国家赔偿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法警支队,司法鉴定处,案件评查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审判法律,法规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第二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提审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理需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判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执行案件的提级执行,交叉执行,集中执行,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受理赔偿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