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首页,www.jxsf.gov.cn政府2。将公证员业务培训,业务交流与合作等职能交给省公证员协会
江西省司法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73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0〕15号),保留江西省司法厅,为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江西省司法厅”www.jxsf.gov.cn。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律师业务培训,对外交流等职能,交给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