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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负责征兵、招生、招工等体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精神疾病、司法伤残的劳动能力医学鉴定。
(十三)负责组织各医疗机构实施医疗保障制度,协助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民医疗保险制度,实行镇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强化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和监管。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大丰市离休人员(老红军)医疗管理办法》,承担离休人员医疗费用的管理和结算、大丰卫生网,http://www.dfwsj.gov.cn,核报工作;拟订全市保健工作计划及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九)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制定、实施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
(七)指导全市医疗机构改革;实施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盐城市关于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
(五)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订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开展计划免疫、防止疾病流行;搞好社区服务,进行卫生宣传、健康教育。
(三)编制卫生事业经费的预算、决算;分配经费指标;研究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大丰卫生网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收费的管理并监督检查。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省、盐城市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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