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429-3123385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19号
(九)负责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城市雕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科技交流工作。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及各项建设工程的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查出批后违法违章建设工程;负责有关行政复议、仲裁;负责接待和调查处理有关来信、来访、投诉和检举__,负责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规划执法情况。
(三)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测绘、勘察及城建档案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接收、保管和利用城市建设档案、葫芦岛市城乡规划局官网资料;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的勘测和勘测管理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建设工作。
葫芦岛市城乡规划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与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城乡规划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省城乡规划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制定全市相应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