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指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的协(学)会的工作。
(十五)负责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一)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sxaic.gov.cn,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协调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全省工商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下设11个市工商局,120个县级工商局,2个正处级开发区工商局,14个副处级开发区分局,1个正科级开发区分局,589个工商所。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http://www.sxai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