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省人口发展规划,研究全省人口发展战略,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协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