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编码:121000
(七)开展业务研讨、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组织有关问题的调研;
(五)为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提供有关民办教育的咨询和建议;
(三)沟通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向有关方面反映民办教育机构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民办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
(一)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在民办教育行业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在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五段1号。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贯彻、执行国家方针、锦州民办教育网官网政策和法规,维护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加强民办教育行业的内部自律,促进民办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民办学校、相关组织和个人提供服务,推动锦州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锦州民办教育网官网,行业,机构,公司,协会。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锦州市民办教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