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事项。
(十一)贯彻执行省统计局信息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管理全市统计数据库网络,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建议。
(七)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个体、私营以及混合经济税收、张家口市统计局官网出口、地质勘查、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房屋、对外贸易、对内经济技术合作及引进内资等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张家口市统计局▲农业产值、农产品产量、农业产业化、工业、社会、人口、工资、科技、消费、价格、城镇劳动力、城镇就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张家口市统计局官网,房地产开发、高新技术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运输邮电业、其他服务业、服务业个体户、对外经济和旅游、民营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三)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张家口市统计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