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230031
(九)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 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研究制定有关市级储备粮的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储备粮的利息和费用补贴的管理及拨付,负责市级储备粮管理的审计和监督,定期审核资产、负债和损益。
(五) 指导和帮助解决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和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
(三) 拟定市级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以及收购和轮换计划,合肥市粮食局,http://www.hflsj.gov.cn,并督促实施;负责协助监督管理国家及省级储备粮安全、保管、轮换等;组织和协调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建立市际间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协调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合肥市粮食局官网:http://www.hfls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