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市府大院4号楼8楼
传真电话:82367748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省地方志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组织培训全市地方志专、兼职编纂人员;
(五)组织地情调查研究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三)搜集、整理和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编纂 《 佛山市志》、《 佛山年鉴 》、专业志和地方志文献,组织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佛山市档案局,http://www.fsarc.gov.cn,市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制定地方志工作制度;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佛山市档案局官网:http://www.fsar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