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下辖保利科技有限公司、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保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保利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保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旗下拥有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S.H.600048)与保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00119)两家境内外上市公司。企业及项目遍及国内的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香港等多个城市及地区,在国外设有多家子公司和办事处。
26年来,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已形成以军民品贸易、房地产开发、文化艺术经营、矿产资源领域投资开发为主业的四轮驱动的发展格局。截止到2010年3季度,集团总资产已超过2000亿。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其前身为1984年成立的保利科技有限公司。1992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在保利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组建,1993年2月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注册。1999年3月,中国保利集团公司由军队划归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领导管理,成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2003年,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