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监察机关和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自治区,市政府颁发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关于桂林明镜,网址:www.glmj.gov.cn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桂林市党政机构改革的通知》(桂委会[2001]50号)规定,保留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桂林市人民政府监察局,合署办公,为市委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欢迎阅读下一条信息。珠海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