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官网www.mascj.gov.cn,1987年1月,为适应马鞍山城市管理的需要,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了马鞍山市城管监察大队,定编30人,赋予的职责是市容卫生,市政设施,交通管理,公共秩序,名胜古迹,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城市规划,文化市场,建筑施工,市场摊点,服务态度等十二项管理职责。大队根据市文明委和建委的指示,从抓两禁通告,门前三包,市容管理入手,整治店外店,取缔无证摊点,拆除违章搭建,依法查处损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的各类违章行为长壮大和逐步完善,在马鞍山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马鞍山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马鞍山的两个文明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1996年荣获了全国城建监察先进集体称号。1998年起连续六次被省建设厅授予法制工作,行业纠风及普法先进单位,2002年,2005年,2006年三度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荣获省建设厅02至03年度建设监察组织评议考核良好单位,全省建设监察队伍04至05年度评议考核优秀单位,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及依法治建先进单位,2006年度全省建设法制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