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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房产管理局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公有住房的__和提租工作;负责职工住房补贴测算、方案审批及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工作;负责集资建住房的项目审批和资金审批工作。
(八)负责城镇危险房屋的管理工作,出具鉴定报告,对直管公房的危险房屋进行修缮加固和解危工作;指导和协调异产毗连房屋的管理。
(六)研究制定全县物业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社区服务,指导和推进物业管理,长丰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cffc.gov.cn,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监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审查和房地产开发监管、综合竣工验收工作。
(四)管理全县直管房地产的产权、产籍、产业,盘活直管房地产。
(二)管理全县城镇(乡)公有和私有房屋,负责本县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各类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长丰县房产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房地产业和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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