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畜牧,兽医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畜牧,兽医业发展战略,制定畜牧,兽医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牧,兽医和饲料工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负责全区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的规划和实施,疫情监测及动物重大疫情处置的组织协调和防控物资的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畜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全区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结构布局,指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06〕126号)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设立江津区畜牧兽医局,为区农委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