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负责保障全市城镇居民和军队粮食供应;承担政府安排的军供、救灾、救济等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粮和国家及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
七、指导全市粮食储存的安全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工作;制定我市粮食储存、运输的具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陈化粮处理的有关工作。
五、姜堰市粮食局,http://www.jygrain.gov.cn,负责全市粮食余缺和粮食品种调剂;指导和协调产销区之间粮食的购销和调剂,建立市际间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
三、组织实施对社会粮食流通的宏观管理,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利和职责,履行粮食流通监管职能,根据国家要求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并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粮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具体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姜堰市粮食局官网:http://www.jygrai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