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七)协助管理区(市)县统计局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等考务及相关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由中央财政或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五)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全市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三)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成都统计公众信息网官网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成都统计公众信息网▲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全市统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批全市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以及涉外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和及时的责任。
二、主要职责
1.增加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和全市社会发展统计监测、成都统计公众信息网官网,分析和信息发布的职责。
2.取消受国家统计局委托,领导和管理全市城市、农村和企业调查队的职责。
(一)取消的职责。
成都统计公众信息网官网,教育,政府组织,政府。
职责规定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成办发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