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一家集著作权集体管理,作品登记,版权代理于一体的综合性版权服务机构,为非营利性组织,代表了澳大利亚作者和出版商的权利,年收入排在世界同类组织前列包括许可教育机构和其他机构对作品(不包括录音制品或电影)的复制和传播;以及澳大利亚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对作品的复制和传播即作品的复制权记者,视觉艺术家,调查员,摄影师,以及报纸,杂志和图书出版商的非独家代理机构,提供其作品版权的许可,代表它们征收版税,并将版税按比例分配给版权所有者包括作者会员和出版商会员各选举出的一名作者董事和一名出版商董事,澳大利亚作家协会(Australian Society of Authors)和澳大利亚出版商协会(Australian Publishers Association)各指派的两名董事,以及由董事会任命的三名独立董事审计和财政委员会(Audit and Finance Committee),文化委员会(Cultural Committee)以及会员关系和交流委员会(Member Relations and Communications)分别负责商业服务(Business Services),分配管理(Distribution Management),信息管理(Information Management),财政服务(Financial Services),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以及社团关系(Corporate Relations)CAL新增会员1500多名,共有约1.2万名会员包括作家,视觉艺术家,记者,诗人,摄影家和调查员;其余38%为出版商会员,包括主流和独立出版商以及商业公司,协会,教育机构和政府部门等非传统出版商CAL代表了约3万名澳大利亚版权所有者,此外,通过与海外集体管理组织的双边协议,CAL还代表了数十万国际版权所有者在其征收的版税中,有1%将用作文化基金(CALs Cultural Fund),以扶持多个文化项目的推广创意产业就业基金(Creative Industries Career Fund)每年拿出10万澳元用以援助创作者个人出版免费的信息手册,季刊和版权调查报告英国,法国和加拿大等国家类似的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中代表澳大利亚本国作者和出版商的利益也是国际作者和作曲家协会联合会的非正式会员。
联系方式
电话:+61 2 9394 7600
传真:+61 2 9394 7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