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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淮北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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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9.组织实施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制订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7.归口管理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和防御雷电灾害等社会生产、人民生活中与气象有关的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技术检测。负责全市气象灾害防御标准、措施的制定。
5.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天气预报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的发布,参与有关防灾减灾决策,组织、淮北市气象局,http://www.hb121.gov.cn,协调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服务联防和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负责对发生灾害气象成因鉴定的管理。
3.负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气象法规和气象业务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市气象工作的行政规章。负责本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组织落实气象部门的各项改革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多轨道业务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综合观测、**预报、淮北市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和信息与技术保障体系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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