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230001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订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推动科普工作;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指导科技中介服务,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七)负责编制和实施省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计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组织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和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安徽省科技厅,http://www.ahkjt.gov.cn,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没
(三)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安徽省科技厅官网:http://www.ahkj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