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代管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三○五项目办公室。
(十)指导和协调自治区各部门、各地县的科技管理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区自然科学技术及软科学领域的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协调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推动科普工作发展。指导全区科技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促进科技咨询、新疆科技厅,http://www.xjkjt.gov.cn,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组织科技人员参与自治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的研究、咨询活动。
(六)按规定管理科技外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批科技人员的出国(境)以及外国人为科技来访等事项。组织、协调重大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四)负责农村科技示范活动;归口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星火 ”技术经济开发带建设、 “星火 ”技术密集区的综合改革 ;管理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新产品工作。
(二)研究提出推进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州、市)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等重要科技基础设施的计划;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民办科技工作。
主要职责有: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新疆科技厅官网:http://www.xjkj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