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五)负责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城市基础设施、巢湖建设网,http://www.chjs.gov.cn,市政基础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工作;承担市区窨井盖管理及应急处理职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综合开发和村镇建设的社会化服务;负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三)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经济定额。制定全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投资评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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