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织对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3、宏观管理全市学前教育、普通中小学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学及教科研工作。
7、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管理全市职工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组织落实推广普通话工作。
2、根据全市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并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的使用工作。
1、研究拟定全市教育、教改工作的地方性政策与法规,提出全市教育、教改工作以及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战略与规划。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6、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参与拟定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招生考试工作。
大同市教育局,位于新开北路与新建北路的交汇处,坐落在大同七中旁侧,新开北路391号。由市内乘坐11路、15路、2路、22路、23路和26路公交车均可到达,交通条件十分便利。
5、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管理各级各类教师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育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并组织实施毕业生分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