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一)取消转移的职责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关于许昌卫生信息,网址:www.xcwsw.gov.cn根据《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许发〔2009〕37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许政办[2010]23号),设立许昌市卫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欢迎阅读下一条信息。许昌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