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 07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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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承办市政府交界的其他事项。
十二、负责全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标准;管理市级福利资金;拟订政府对福利机构资助办法;负责本级福利机构的认定和全市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企业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保定市民政信息网,http://www.bdmzj.gov.cn,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市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__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会同保定市城市社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干部的表彰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市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全市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全市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国内外对我市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分配使用。
四、指导全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市直单位和市属企业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工作;指导市军供站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市级国防动员、兵员征集、保定市民政信息网预备役人员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年度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市、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省民政厅委托管理的民间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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