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528403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基层民主__建设,中山市民政信息网,http://www.zsmz.gov.cn,负责村(居)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调整工作,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四)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二)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烈士审核申报、褒扬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优抚事业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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