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0817-2222419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http://www.scncaj.gov.cn,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负责安全生产 “三同时 ”的审查和备案工作。
(五)承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和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做好中、省驻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贯彻安全生产政策、规划、规程和行业标准的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scnca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