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信访局,官方网站,四,负责接待,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电子邮件,承办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 五,负责维护群众信访工作秩序。 六,向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提供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电子邮件反映的社情民意,重要信访信息。 组织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和黑龙江省《各级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负责全省信访法制建设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规章,法规草案,指导全省信访业务工作。 三,对全省信访工作进行目标管理检查考核,定期通报,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