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于二○○二年转制为事业单位,现有公证员6名,辅助人员13名,全处有12人具有本科学历,1人取得硕士学位。公证处公证业务以国内民事、经济类为主,涉外业务也占有一定的比重。二○○八年全处办理各类公证8105件,其中国内经济类公证1038件,国内民事类公证4134类,涉外类公证2933件。经济类公证涉及金额20亿元。随着乐清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公证处改制释放出来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乐清市公证业务呈现快速上升态势。公证处积极主动介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企业改制和各项重点工程招投标等政府中心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为经济安全提供预防性保证的同时,也为公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立足于社会发展需求,公证处还在多个领域实现了公证业务的制度化:民事方面,办理各类房产继承、赠与、遗嘱、委托、财产分割公证,使涉及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民事行为规范化;经济方面,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公证,并依法付予强制执行效力,为住房资金的有序化管理和运作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涉外公证业务方面,在保持传统公证业务(如出生、刑事证明、婚姻状况、亲属关系等)的基础上,着力拓展涉外经济合同、生产许可文书、商标权证明、公司章程、股东会议决议等涉外商务公证。此外,公证处不断开辟公证业务新领域,如网络证据保全、送达行为保全、夫妻财产约定、股东会议等。特别是证据保全类公证,为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个人宪法权利如名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公证处开展各项公证业务始终坚持质量立处的观念,视质量为公证工作的生命线。全处致力于提高公证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有序管理使公证处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在二○○五年司法行政系统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中,被司法部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单位名称: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双雁路432号邮编:325600传真:0577-61609616、61609601咨询电话:0577-61609617、61609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