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