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210008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承包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
(十二)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南京市农业委员会,http://www.njaf.gov.cn,开展农业统计工作。
(十)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负责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林地、林权管理,依法对占用、采伐林地(木)进行审批。组织开展林政执法,协调指导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承担组织、协调、南京市农业委员会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八)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负责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和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及网络建设。负责全市农机产品推广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业防灾减灾的有关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拟订农业科教、技术推广规划和相关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更新工程,组织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科技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和实施,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实施农业农村人才培训、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二)负责拟定全市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南京市农业委员会,http://www.njaf.gov.cn,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负责拟订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指导实施农业重点产业带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
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南京市农业委员会官网:http://www.nja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