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www.gxmzt.gov.cn政府2,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民政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www.gxmzt.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的机构职能,1,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