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组织、协调和参与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七)根据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行使辖区内的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中山市交通运输局,http://www.zsjt.gov.cn,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负责本市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客货运站场、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轨道交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的行业管理。
(三)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中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方针政策、管理办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六)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的职责。
(四)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等五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二)将市公路局调整为由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原下属的事业单位随市公路局一并划归市交通运输局管理。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www.zsj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