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商务局,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下放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官方网站,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设立长春市商务局(长春市经济技术合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二)划入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如果需要了解更多请访问:长春市商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