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综合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等多项政策,并对各项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
(十一)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绥德县人力资源网官网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全县职业培训、职业技能的鉴定工作。
(九)负责职工工伤认定及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工作。
(七)负责全县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拟定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人才资源的管理开发工作。规范人才市场,发展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有关人员的流动调配、绥德人力资源网▲档案管理工作。
(三)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政策规定,管理全县聘用制干部工作,建立完善聘用合同鉴证,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赋予的职责,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研究制订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方案和措施,宣传和推行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制度;负责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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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为东湖区政府主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