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ESCAP),是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下属的五个区域委员会之一,是亚太地区建立最早、代表性最为广泛的政府间多边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其主要职能是通过区域和次区域合作促进本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是联合国在亚太地区的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事务的论坛。亚太经社会是联合国的附属组织,工作包括透过在区内收集、评估和分发有关经济、科技及统计资料,进行研究并提出制订新措施,以促进亚太地区的经济发展。
联系方式
ESCAP有两类附属及相关机构。第一类为附属区域机构,在组织上同ESCAP保持一定联系,每年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如亚太信息和通信技术促进发展培训中心(APCICT)、亚太统计研究所(SIAP)、亚太技术转让中心(APCTT)、亚太复种作物扶贫开发中心(CAPSA)、亚太农业工程和机械中心(APCAEM)。第二类为已独立的相关区域机构,但仍在业务上同ESCAP保持联系,如东亚、示南亚沿海和岸外地学计划协调委员会、湄公河委员会、台风委员会和热带气旋小组。此外,还有一些组织是ESCAP参与筹建的组织,如亚洲开发银行、亚洲清算联盟、亚洲再保险公司、天然橡胶生产者协会和亚太电信联盟等。
亚太经社会最高决策机构是部长级会议,每年定期举行;从亚远经委会成立到2009年,已举办65届会议。主要分析亚太区域经济、社会形势发展,讨论ESCAP各专业领域活动,审议和研究培训项目执行情况及ESCAP工作计划等。部长级会议机制下设八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1、宏观经济政策、扶贫和包容性发展委员会;2、贸易与投资委员会;3、交通运输委员会;4、环境与发展委员会;5、信息和通信技术委员会;6、减少灾害风险委员会;7、社会发展委员会;8、统计委员会。各委员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评审各自领域出现的最新趋势、推动地区交流与合作,并监督有关合作的执行情况。ESCAP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最高官员是执行秘书,为联合国副秘书长级,由联合国秘书长任免。
电话:(66-2) 288-1234传真:(66-2) 288-1000。
亚太经社会的前身是1947年3月28日在上海成立的亚太和远东经济委员会(亚远经委会),1949年6月由上海迁至泰国首都曼谷,1970年将会址正式设在曼谷。1974年改称现名。作为联合国在亚太地区唯一的政府间综合性经济社会发展组织,亚太经社会开创了地区合作的先河,多年来为开展区域和次区域合作、促进亚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作为亚太地区最大的政府间多边组织,亚太经社会有53个正式成员和9个准成员,包括几乎所有亚太地区(包括中亚,但西亚除外)的国家和美国、英国、荷兰、俄罗斯和土耳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