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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承办市人大、市政协建议、提案事宜。
(十一)落实国家、省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制度;指导、监督全市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粮食行业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九)负责全市粮油储存安全管理;检查、指导、邯郸市粮食局,http://www.hdgrain.gov.cn,落实国家粮油标准、粮油检验程序、制度和办法;指导、组织粮油管理人员和粮油储备管理专门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七)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并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拟定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使粮食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监督检查有关粮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指导本系统执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全市粮食市场秩序进行执法检查,平抑粮价、稳定市场。
(三)负责全市粮油总量平衡和品种调剂工作;完成省、市县间的政策性粮油调拨及划转;安排和落实各级政府下达的粮食进出口计划。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粮油流通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粮油流通政策和制度;指导、深化粮油流通体制改革;研究拟定粮油流通和粮油储备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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