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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承办厅里交办的其他事项。
11、指导全省各统筹地区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统筹经办工作。
9、指导监督全省经办系统执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伤残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http://www.jlyb.gov.cn,药店管理规范,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和谈判机制,管理定点服务机构。
7、规划指导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组织全省联网数据上报。
5、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各统筹地区管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
3、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拟定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和支出计划建议方案,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1、拟定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管理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官网:http://www.jly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