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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负责水务局机关的人事、财务、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局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聘用任免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和审查城镇防洪规划和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县城区的城市防洪、排涝和供水工作。
(十)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组织、指导全县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工作。
(八)组织、安徽省郎溪县水务局,http://www.lxxswj.gov.cn,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县内重要河流、湖泊及河口滩涂、跨乡(镇)河流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县属重点及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圩堤、泵站的安全监管;对全县河、湖采砂实施监管。
(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和规章,负责全县水务的行业管理,对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推行水利建设的项目法人负责制、安徽省郎溪县水务局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负责制;负责对水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检测河、湖、库、塘的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发放排污许可证,征收排污费,并对污染超标严重河段的各种污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二)拟定全县水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计划,根据职能分工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县水务年度计划、水工程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
机构职能:
生活服务,地方,地方政府,安徽省郎溪县水务局官网:http://www.lxxsw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