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负责价格鉴证、价格认证工作。
(七)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定期成本监审和定调价成本监审工作。
(五)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业价格(收费)管理;实施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实施价格听证、价格公告和行政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治理各类乱收费。
(三)拟订地方性价格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经营性收费管理目录;指导全市价格行政复议和依法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
(一)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务院和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
3、合肥市物价局,http://www.hfpi.gov.cn,加强价格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并实施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机制,根据价格监测信息,向市政府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
将社区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普通公办幼儿园收费审核管理、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管理、物业收费审核管理、停车场收费审核管理、环卫有偿服务收费审核管理、属地价格监督检查职责授权区级物价部门管理。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合肥市物价局官网:http://www.hfp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