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7号)和《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宿委【2010】46号)
设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宿迁社保局官方网站,http://www.jssq.l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