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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八)负责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政策,咸阳林业,http://www.xyslyj.gov.cn,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退耕还林和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六)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公安工作,指导林业公安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四)负责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对依法应由市政府、省政府及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咸阳林业占用进行初审。负责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二)审核、指导全市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监督全市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市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监督全市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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