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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承办市政府和市口岸协调委员会、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市海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全市海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海防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军警民联防;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置海防重大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沿海地区军事设施保护工作;战时协助做好海防防卫作战相关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口岸监控中心建设和管理,处置口岸突发事件、违法违规交通工具、宁波市口岸打私办,http://www.nbport.gov.cn,人员、货物的相关工作;协调处理口岸各单位之间的争议。
(二)负责海空港口岸和陆路口岸开放、扩大开放和临时开放的审查、报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口岸查验单位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口岸大通关建设、口岸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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