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年来,支队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党委和省交警总队的正确领导下,结合鹤岗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紧紧围绕道路畅通,秩序井然,窗口明亮,社会安宁,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以一降两保为中心,以服务改善,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全面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强化交警队伍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保进各项业务工作。支队坚持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始终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作为工作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支队现有民警182人,车辆检测人员34人,协管员50人。下设工农,向阳,南山,东山,直属,事故,科技设施,处罚,协管等9个大队,下辖萝北,绥滨2个县大队。支队机关设有政治处,办公室,车管所,指导科,法制科,宣传科,考试中心,安全教育中心等8个职能科室。辖区幅员面积1。5万平方公里,含六区,两县,110万人口,有各类道路2834余公里(其中国道23。636公里,省道402。4公里,县道55。244公里),机动车驾驶人约9。8万,机动车6。5万余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