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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负责全系统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工作。
九、组织管理商标工作,对经营者使用商标和印制商标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五、依法组织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商品行为。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系统企业的经营行为,对在本局注册的企业实施年检和直接的监督管理。承担上级工商局授权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