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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承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事项。
10、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8、负责注册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
6、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4、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通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通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并实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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