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管理国家、省和市划拨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
(十)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社会福利企业审批;指导全市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管理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德州市民政局,http://dzsmzj.gov.cn,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八)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规划;负责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政府驻地迁移和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以及行政村的设立、裁并、更名、迁移的备案工作;组织行政区域边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县际及临市际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站的建设与管理。
灾捐赠;拟订全市减灾规划,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全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德州市民政局协调军供站的工作;指导全市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市直退役士兵安置、技能培训工作。
(三)负责全市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审核报批有关人员的伤残等级;审核报批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
(一)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德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dzsm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