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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拟订全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负责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管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
(十二)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上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甘肃省教育厅,http://www.gsedu.gov.cn,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主管全省的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教学指导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四)指导全省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甘肃省教育厅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二)负责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学校的地方设置标准,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甘肃省教育厅 - 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甘肃省教育厅官网:http://www.gs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