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统计信息网站,www.sgtjj.gov.cn,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统计方面的相关职责。 (三)加强对全市各地,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四)加强生产总值等主要指标下管一级工作根据《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的通知》(韶市联〔2009〕18号),设立韶关市统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