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22161600(总机)转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178名,其中市外办168名,港澳办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理、指导上海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负责协调涉外安全事务工作,牵头负责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沪活动的管理和本市民间组织涉外活动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有关涉外安全事务。
负责办理与外国驻沪领事机构的交往和交涉事宜及有关领事业务;负责对外国驻沪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的管理,审批和组织短期来沪外国记者的采访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本市重大的涉外事件。
负责本市与国外友好城市、上海外事,http://www.shfao.gov.cn,友好省(州、府、大区、县)交往活动的组织工作;指导本市外事接待、民间对外交往及涉外参观点建设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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